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提出的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大测绘市场监管力度的要求,根据《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办法》规定,日前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河北省由于资质系统故障推迟进行)完成了2008年测绘资质年度注册工作,其中甲级测绘单位按要求全部实行了网上注册。全国测绘单位应参加注册10702个,实际参加注册10131个,占应参加总数的94.7%;未参加注册120个,占应参加总数的1.1%;通过注册9522个,占应参加总数的89%;缓期注册425个,占应参加总数的4%;不予注册80个,占应参加总数的0.7%;注销测绘资质98个,占应参加总数的0.9%;降低测绘资质等级5个,吊销测绘资质1个。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此次年度注册予以高度重视,部署及时,措施得力,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省、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强化了市县测绘管理职能。二是各省局加大了实地检查力度,检查率一般不低于测绘单位总数的20%,一些地方的检查率还达到了100%。三是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主动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倾听测绘单位的声音,提高了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四是一些地方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对注册指标进行量化打分,并记入测绘单位的诚信档案。 此次年度注册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一些测绘单位未按时报送年度注册材料,未按规定进行测绘项目登记(备案)和测绘成果汇交;一些测绘单位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较差,未通过质检部门或甲方组织的验收;少数测绘单位存在出借资质证书、技术人员、仪器装备等弄虚作假行为。对此,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测绘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作出了缓期注册、不予注册、注销测绘资质、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理。 通过此次年度注册,加强了测绘资质许可的事后监管,促进了测绘单位的自身建设,提高了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今后,国家测绘局将通过修订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分级标准,加速现行资质系统的升级改造,进一步量化年度注册指标,加大年度注册的监督检查力度,维护测绘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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