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测绘局向各市、县测绘行政管理部门、测绘资质持证单位和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发出《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学习、宣传、贯彻好《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抓紧抓好宁夏测绘工作。
《通知》指出,《意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高度,统筹全区新阶段测绘工作,明确提出了近阶段测绘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实施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促进自治区测绘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水平有重大意义。
《通知》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意见》的重要意义,二要准确把握《意见》内容和特点,三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意见》,四要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通知》强调,各市、县测绘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报送本地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宁夏局将适时对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意见》情况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