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以及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河北省地理信息局2011年共受理、审查批准了14家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单位。其中河北恒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河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河北省制图院3家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批准为甲级资质单位,河北省地矿局第十一地质大队等11家经河北省地理信息局批准为乙级资质单位。
公告要求,自公告之日起,未取得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的任何单位,不得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