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测绘局向全省各市测绘行政管理部门,各甲级测绘持证单位发出通知,部署全省重点测绘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通知明确,自2008年8月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重点测绘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全省甲级测绘单位2005年1月至2007年12月期间承担并完成的,合同额(产值)在100万元以上的测绘项目属于本次监督检查范围。去年已被抽查,且测绘质量管理较好的单位,原则上本次不再抽查。已经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的项目不再列入本次检查范围。 通知要求,省级检查组抽查比例不得少于完成项目总数的10%。 通知强调,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质量监管职能,加强对辖区内测绘单位的指导,掌握本辖区内重点测绘工程的质量情况,配合省测绘监督检查组开展工作。各有关测绘持证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认真开展自查,如实报送相关材料,做好前期工作准备,积极做好迎检工作,并以本次质量监督检查为契机,不断提高本单位的测绘质量水平。 通知并就监督检查方式、组织领导、诚信、评比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和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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