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测绘局向各州、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甲级测绘单位发出通知,对开展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做出安排。
通知强调,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单位要紧紧围绕测绘服务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加大基础测绘工作力度等方面的内容,重点宣传基础测绘成果在应急保障,特别是在服务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全社会对基础测绘基础性、公益性的认识,为加强基础测绘管理,规范基础测绘行为,提高基础测绘公共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氛围。 通知要求,在宣传日前后一周内,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行业持证单位在本部门、本单位办公地点悬挂横幅,出板报、墙报。宣传日当天,要在城市主要繁华地段组织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横幅,摆设宣传展板,散发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通过向过往群众宣传测绘法律法规,答疑解惑,增强广大群众对测绘工作的了解与认识。通知还要求各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主动邀请当地政府领导撰写文章或发表电视、广播讲话,或邀请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 通知强调,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开展“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大测绘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各州(市)要加强对县(市)宣传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组织安排辖区内持证单位共同参与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并主动与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联系进行广泛报道,大力营造测绘法制宣传声势。 为增强宣传效果,云南省测绘局统一印刷宣传资料,配发给各州、市散发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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